中山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X-DL-JI-2025-018
项目名称:中山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医院中山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中山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9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医院中山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医院中山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2024年0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3-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
3-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6.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7.供应商提供2024年0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供应商提供2024年0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
3-10.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3-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声明)。
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登记成功后,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本项目相关变更、澄清、补遗、说明等附件均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相关附件,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95、******00。
名称:******医院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17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海棠风尚1208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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