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拆除及违建拆除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户外广告拆除及违建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5 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户外广告拆除及违建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收费标准的95.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 月 30日至2025年5 月15 日(北京时间 )。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 月15 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管理局档案楼四楼西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 月 1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管理局档案楼四楼西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电大路4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太阳鑫城1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兵
电话:******
采购文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jpg
【4.30最终挂网】户外广告拆除及违建拆除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