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长治市屯留区融媒体中心设施改造设备更新升级(含数据融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项目内容,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长治市屯留区融媒体中心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融媒体中心设施改造设备更新升级(含数据融合)项目
三、采购预算:925.65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技术要求(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5.商务要求(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6.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主体、时间、程序、内容和执行方式、验收方法、验收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合同权利义务要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行设置等);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到采购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治市屯留区融媒体中心
******街道屯玉路10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