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荡湖科技CBD区块G1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迪荡湖科技CBD区块G1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6-330602-04-01-75342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越城区迪荡新城,YC-11-01-01地块(东至规划2号路,南至规划4号路,西至五云北路,北至罗家庄路)。
招标估算价:720.17万元【其中全过程造价咨询费110.53万元、监理费529.64万元、设计优化服务费50万元(其中基础费10万元,优化费40万元)、投融资咨询费10万元、运营咨询服务费20万元(运营两年),项目协助管理费已综合考虑在监理费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中,不另行计取】。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协助管理、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设计优化、投融资咨询、运营及绩效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协助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协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
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
⑤现场管理;
⑦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
(2)工程监理:
①承担迪荡湖科技CBD区块G1地块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承担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维修监督义务;
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③审核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发包人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
⑤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⑥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
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按发包人要求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
⑧审定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⑨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审核意见书;
⑩发包人要求其他事项。
(3)全过程造价咨询:
①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出具报告;
②配合发包人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
③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⑤负责对施工中标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意见书;
⑥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审核意见书;
⑦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每月向招标人提供月度造价控制分析报告;
⑧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⑩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并提供审核意见书;
?跟踪审计需参照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管线迁移、交通安全设施迁改等前期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咨询事项;
?工程结算(一审);负责与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二审单位)核对,并根据二审意见出具最终工程结算报告。
?管线迁改、临时围墙等除总承包工程外其他工程的预算审核和合同审核等前期事项及工程结算审计;
?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4)设计优化:
设计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图优化咨询服务,优化范围包括建筑结构、地下空间利用、基础形式、建筑节能等内容。具体优化范围参照承发包双方及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建筑结构等施工图纸中说明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协助提出工程设计要求、方案比选等。
承包人为发包人提供如下设计优化咨询服务(包括且不限于):
①建筑专业结果设计优化;
②结构专业结果设计优化;
③机电专业结果设计优化;
④基坑围护方案优化;
⑤其他在发包人施工图范围内设计的优化。
(5)投融资咨询:
①出具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发包人******银行融资及放款等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拟定融资计划、贷款计划);
②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报批报建中涉及金融投资内容的工作;
③依据项目落地实施的需求,就相关政策的争取、制定提出建议,提供政策咨询与建议。同时针对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进行分析,必要时可提供咨询意见书,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实施、顺利推进;
(6)运营及绩效:
①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协助建设单位设定运营绩效目标,并对运营进行绩效评价,出具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报告;
②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运营方案审核、运营收支测算等工作,出具相关专项运营咨询报告;
③参与项目试运行相关工作;结合项目建设过程和试运行情况,出具项目总结报告并提出运营合理化建议。
2.4工程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
2.5服务期限:
(1)除运营及绩效外的服务: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2)运营及绩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营满两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建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或具备③条件
①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监理业绩;
②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的。
③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注:①“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日期、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或具有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③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可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说明:A.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但不能兼任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且分项负责人之间不可互兼。
B.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及监理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完成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市场主体库注册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建监理甲级资质;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④资格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8:30时至2024年12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6081/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ztk)获取。本招标公告附件文档仅作查看,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首次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注册登记并领取CA锁)。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银行营业部;账号: ************23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 ************714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3)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有限公司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平江路2号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515
复旦科技园1号楼30楼3001室
联系人:钟桦 联系人:秦金霞、王豪良
电话: 0575-****** 电话:******
招 标 人(盖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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