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学院资房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学院资房一体化管理平台 | 54 | 1 |
二、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为5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学院官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2.报名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邮箱),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了报名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学院(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09:30
五、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指定账户。
(二)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2:00前,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三)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四)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大江分理处
帐 号:************1438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学院资房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名称可简写。
(五)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幢10-6
报名表.doc
******学院资房一体化管理平台.doc